接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人〔2017〕3号)后,我院立即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组织申报工作。
经系部推荐、评委会评审、党委常委会研究等程序,拟推荐张喜荣同志申报“美丽河北·最美教师”。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7年3月28日—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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