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我院须在8月20日前,将求职补贴申请的有关材料报送至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市人社局对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做出了统一要求,申请求职补贴的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地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证明要求:
(1)注明享受低保人姓名
(2)注明享受低保的时间段
(3)注明享受低保人与毕业生的关系
(4)须加盖县(区)级民政局的公章
(5)注明县(区)级民政局联系电话
3、个人银行账户
4、《2013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申请表需注意:
(1)银行卡账号须是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
(2)开户行须填写全称,如:建设银行唐山市分行体育场支行。
经就业指导中心核查,大多数同学开具的证明不符合要求,请于8月16日前按要求重新开具证明,交行政楼404室(外地市同学可以快递)。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312-5972159
通信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保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071000
保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8月13日